為貫徹落實《貴州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黔財教〔2009〕114號)、《省教育廳關于對<貴州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補充說明的通知》(黔教助發〔2012〕222號)及《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報送2020年省屬高校畢業生下基層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報材料的通知》(黔教辦函〔2020〕92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院2020年畢業生下基層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以下簡稱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申報工作,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我院畢業生2009年及以后到省內基層單位就業或服務,在基層單位連續工作(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2020年申報下基層學費補償貸款代償服務期滿三年的時間界定為2020年9月30日以前。
基層單位是指:單位屬縣級單位管轄、但是在縣以下鄉鎮機關(城關鎮除外)、事業單位、村(居委會、社區),包括鄉(鎮)政府機關、農村中小學、國有農(牧、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等,以及工作場地地處我省縣以下的氣象、地震、地質、水電施工、煤炭、化工、石油、核工業等艱苦行業生產第一線。
2、我院2006~2008屆畢業生(就業過渡期未超過2年),2006-2008年加入以下基層服務項目且連續工作(服務)期在5年以上(含5年)的,在校學習期間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的本息由國家實行代償(無學費補償)。
2006~2008屆畢業生在就業過渡期內到基層服務項目分別為: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②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③三支一扶計劃;④大學生自愿服務西部計劃;⑤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
二、不符合補償、代償范圍
1.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間已享受全部免除學費政策的省屬高校畢業生;
2.中央部屬院校、省外非部屬高校、各市(州)高校到我省基層就業、服務的省屬高校畢業生;
3.2005年以前畢業的省屬高校畢業生;
4.2006年-2008年到基層參加五大項目無貸款的;
5.2006-2008年畢業參加“五大項目”下基層服務,超過畢業生就業過渡期2年就業的省屬高校畢業生;
6.工作單位為私營企業不在補償代償范圍;
7.在我省經濟發達大中城市區域貴陽市六城區(南明區、云巖區、烏當區、白云區、花溪區、觀山湖區),遵義市兩城區(匯川區、紅花崗區)就業的省屬高校畢業生;
8.在新成立的縣級區域,如:黃果樹管委會、百里杜鵑管委會、貴安新區管委會、各開發區管委會、風景名勝區、經濟開發區、新區、園區等,大學城、職教城所屬高校、中職學校、高中學校等屬縣級及以上的直管單位就業的省屬高校畢業生;
9.艱苦行業非一線工作的文職人員(會計、辦公室人員、記者、銷售人員等)。
10.已享受應征入伍服兵役國家資助和退役士兵教育資助的畢業生不再享受本資助政策;在校期間享受教育精準扶貧的畢業生不再享受相應年度的資助政策。
三、學費補償、貸款代償計算標準
每學年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的金額,最高為6000元;
每學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助學貸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額累加實行補償或者代償;在校學習期間每學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助學貸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累加的全部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本(息)兩者就高的原則,實行學費補償或貸款代償。
四、申請人須提交的材料
申請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的畢業生,須一次性提交以下資料:
1、身份證復印件(1份)
2、畢業證書復印件(1份)
3、貴州省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申請表(見附件1)(紙質檔1份)
4、貴州省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考核表(見附件2)(紙質檔1份)
5、基層服務單位分年度考核表復印件,需加蓋考核單位公章(紅章)確認,并注明“與原件相符”(每年度1份,至少3份)
6、單位聘任合同書及招考錄用文件復印件,需加蓋人事部門公章(紅章)確認,并注明“與原件相符”(1份)
7、貴州省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匯總表(見附件3)(紙質檔、電子檔各1份))
8、申請貸款代償的,須另提供在校期間學生本人與銀行貸款的協議書或貸款結清憑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各1份,原件現場審核)
9、畢業生本人建行卡復印件,復印件注明姓名、聯系方式(如通過省級評審,接收學費補償款用)
五、材料報送時間
請各相關部門加強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申報的宣傳工作,利用多種形式和途徑通知滿足申報條件的畢業生,于2020年6月30日前將相關資料交到貴州輕工職業技術學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相關表格見附件)。
辦公地點:貴陽市花溪大學城貴州輕工職業技術學院學生事務中心二樓資助中心辦公室
聯系人:楊老師,聯系電話:0851-88308752, 聯系QQ群:871926717。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