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屬各部門:
經2016年8月25日院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對《貴州輕工職業技術學院競賽獎勵暫行辦法》(黔輕職院〔2015〕79號)及《貴州輕工職業技術學院科研項目及成果獎勵暫行辦法(2016年修訂)》(黔輕職院〔2016〕52號)進行合并,現將合并后的《貴州輕工職業技術學院教學、科研成果獎勵暫行辦法(2016年修訂)》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自正式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之前的相關獎勵辦法同時廢止。其中附件(貴州輕工職業技術學院教學、科研成果獎勵暫行辦法(2016年修訂))已上傳至科研處規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