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屬各部門:
根據《貴州省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選獎勵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附件1),省教育廳將組織開展貴州省第四屆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申報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和范圍
(一)申報對象
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學術團體、其他教育機構、社會組織的集體和個人,具體要求遵照《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申報范圍
1.申報成果的完成時間為2015年7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間完成的研究成果。
2.申報成果內容及范圍詳見《辦法》相關規定。
二、申報名額分配
本次評選實行限額申報,高職院校每校3項。
三、申報要求
(一)每項申報成果參加者人數不能超過10人,單位成果主要參加者只填參與單位名稱,總數不超過3個。對成果所屬權及其他問題有異議,并在受理申報期限內未能妥善解決的,不得推薦申報。
(二)已經獲得省級及省級以上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科技進步獎,全省優秀教學成果獎的成果,不能申報。
(三)各申報單位按限額擇優推薦,每一位申報者只能申報1項成果。
四、申報材料報送
(一)申報材料報送
1.申報者應提交下列材料:
(1)《貴州省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申報?評審書》(附件2)一式3份(附電子稿);
(2)成果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1份、復印件1份(證書類材料可用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替代,不收原件);
(3)《貴州省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申報登記匯總表》(附件3)2份(附電子稿)。
2.各部門請于2018年12月25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到科研處435辦公室(聯系人:梁葉、李超;聯系電話:0851—88506065),同時將《申報書》、《匯總表》電子版發送到科研處郵箱(gzqykyc@163.com)。
3.申報材料請自留副本,一經送達,不予返還。
五、成果表彰
(一)貴州省第四屆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設一等獎、二等獎和三等獎,省教育廳將為獲獎單位或個人頒發證書和獎金。
(二)獲獎成果將在貴州省教育廳政務網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內,受理申報、評審過程循私舞弊、成果弄虛作假及抄襲、剽竊等舉報。
附件:
1.《貴州省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選獎勵辦法(試行)》
2.貴州省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申報?評審書
3.貴州省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申報匯總表
科研處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