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輕工職業技術學院
關于調課、停課、補課的規定(試行)
為了進一步加強教學管理,穩定教學秩序,保證教學計劃實施的嚴肅性,提高我院的教學質量,根據我院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每學期制定的教學進程表、課程表,任何人不得隨意改動。若確因特殊原因需改動,應由專業教研室形成書面意見,報系部領導簽字同意,再由系部提出具體意見與教務處共同協商解決。
二、任課教師應按教學進程和課程表的規定內容實施各項教學活動,完成教學任務。
三、任課教師必須按時上、下課,嚴禁遲到、早退。
四、教師在任課期間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調課、停課。屬于下列情況,允許臨時調、停課。
1、因突發事件不能上課;
2、因公出差或外出實習;
3、因不可抗逆,不能授課。
五、除特殊情況外,調停課課時一般不得超過教學計劃的5%。
六、教師因故不能上課時,應提前在所屬系部辦理請假審批手續,1-2節由教師所在系部主任審批,同意后,報教務處備案;3-6節系主任簽字后,由教務處處長審批;7節以上必須由系主任簽字、教務處處長審核后,主管教學院長審批。審批手續一式二份,教師所在系部和教務處各留存一份。
七、教師在辦理調、停課手續時,必須同時落實補課時間、地點,并按時完成補課,補課后須將補課反饋表(見附表)交回系部留存,以備抽查。否則,按教學事故有關規定處理。
八、教師無特殊原因不得調課、停課,凡擅自調課、停課按教學事故有關規定處理。
九、凡經批準的任課教師不得隨意調換,如果中途因故確需換任課教師,須經系主任同意,并以書面形式報教務處備案。
十、全院性活動,如有特殊情況非占用上課時間時,由教務處統一調度。
十一、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附表:貴州輕工職業技術學院補課反饋表
附表下載地址:http://www.qygyds.com/zlxz/15554.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