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工培訓遵循以下原則。
1.政治素質與業務水平并重,理論實踐統一;
2.點面結合,突出重點,擇優選派;
3.統籌規劃、分類分級管理;
4.立足行業、服務學院發展;
5.堅持非必要不參加原則,按需培訓,嚴格把控。
本辦法適用于學院本院教職工參加的各級各類培訓級學院自行組織的各類培訓。
第二章培訓組織及培訓內容
學院培訓工作按照“學院統籌規劃、職能歸口管理、院系分級負責”組織實施。
黨委教師工作部負責全院教職工培訓工作的整體規劃、宏觀管理、政策指導、協調服務、督促檢查和重點培訓項目的統籌安排。
各職能機構按照工作職責、業務范圍或根據牽頭負責單項工作具體需要,歸口負責相應培訓工作。
各二級單位結合本單位教職工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安排本單位教職工參加培訓,并負責本單位教職工培訓工作的監督和管理。
培訓內容
1.崗前培訓
崗前培訓是學院針對新錄用教職工開展的入職培訓和上崗培訓。
入職培訓由學院黨委教師工作部負責組織實施,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學院發展歷程及未來發展規劃,學院文化、規章制度、職業道德教育等。通過入職培訓使新教職工適應新環境,了解學院,融入學院,順利完成角色轉變,積極投身于學院工作之中。
上崗培訓由教職工所在部門或所任崗位工作相關統籌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崗位專業知識、基礎技能等。通過上崗培訓使新教職工掌握基本的工作技能,更快承擔起崗位工作。
2.青年教師職業生涯規劃及發展培訓
青年教師職業生涯規劃及發展培訓由黨委教師工作部統籌,教師所在部門具體實施,對青年教師安排指導教師實施“一對一”指導,指導內容主要包括:師德師風傳承,教書育人、教學改革、科研與社會服務、實踐能力提升等。
3.師德師風培訓
由黨委教師工作部組織實施,內容主要包括師德師風相關政策法規、制度及師德修養等。
4.教學能力培訓
教學能力培訓由教務處統籌組織。
教育理念、教學方法與技巧、課程開發建設能力培訓等方面,由教務處組織實施,內容主要包括教育教學理論、職業教育先進理念、教學方法與技巧、專業建設、課程設計與開發、教學實踐與演練建設等方面。
專業建設及專業知識培訓由教學單位根據專業建設的實際,采用面授、線上教學、頂崗置換、專題講座、企業實踐等形式開展,內容主要包括專業建設、課程改革、專業知識更新和專業能力提升等方面。
5.信息技術應用培訓
由信息中心組織實施,內容主要包括課程與數字化資源開發技術與應用、信息技術應用等方面。
6.科研能力培訓
由科研與社會服務處組織實施,內容主要包括科研與社會服務能力提升、應用技術研發與推廣等方面。
7.學生管理培訓
由學生處組織實施,旨在增強學生管理人員專業知識,提升專業能力,內容主要包括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黨團班級建設、學風建設、學生日常事務管理、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校園突發事件處置、職業規劃與就業創業指導、法律法規、學生安全等方面。
8.教務管理培訓
由教務處組織實施,旨在加強教務工作人員掌握教學規律,貫徹執行文件政策,提升服務意識,內容主要包括排選課管理、成績管理、考試管理、學籍管理、學位授予等方面。
9.管理人員業務技能培訓
由相關處室根據各自工作職責和業務范圍,組織開展面向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
10.教職工身心健康培訓
由院工會組織實施,采用外出培訓、邀請心理專家、醫院專家舉辦主題講座等形式進行,內容主要包括:正確認識工作壓力、有效地釋放壓力,各項疾病預防及治療等方面。
11.職業技能培訓
由繼續教育中心統籌負責,各系部根據教職工專業發展需要,選派教職工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12.其他培訓
其他未列入培訓按照工作職責、業務范圍或根據牽頭負責單項工作具體需要,歸口負責相應培訓工作。有歸口不清等情況,由院領導確定。
上述培訓內容按照職能歸口原則確定,如學院部門工作職責調整,按照調整后職能歸口實施培訓。
第三章培訓審批及實施
國(境)內培訓
1.學院自行組織的培訓
學院自行組織的培訓,由歸口負責部門牽頭組織,報分管院領導審批后報黨委教師工作部備案,如為全院性培訓須報主要領導審批后報黨委教師工作部備案。
2.參加外部組織的培訓
參加外部組織的培訓,由歸口負責部門統籌選派參訓人員。選派的參訓人員填寫《貴州輕工職業技術學院國(境)內培訓申請表》,報請系部、歸口負責部門、分管(聯系)院領導簽字審批(如外出參訓人員為中層以上干部按干部出差管理流程報批)后,報黨委教師工作部備案。
國(境)外培訓
赴國(境)外培訓由學院統一組織,根據培訓內容按照歸口管理原則組織遴選。
(一)審批程序
歸口負責部門根據培訓項目組織各二級單位按規范程序選派人員報黨委教師工作部。黨委教師工作部同歸口負責部門對申報人員進行遴選報院長辦公會審定,如申請人為黨員或干部,須提交學院黨委會審定。通過后在學院內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派出人員。
(二)派出管理
1.行前管理
(1)確定派出人員后,由懷卡托國際學院協助辦理相關出境備案手續,并報備黨委教師工作部。
(2)教職工在出國(境)前,填寫《貴州輕工職業技術學院教職工赴國(境)外培訓離/返校申報表》提交黨委教師工作部。
(3)懷卡托國際學院統籌對派出教職工進行行前教育特別是外事紀律教育;組織部、紀檢監察室對其進行行前談話并做好會議記錄。
2.派出期間管理
(1)派出教職工須維護國家利益和學院利益,培訓期間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外事紀律等有關規定;并按規定與懷卡托國際學院和所在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及時匯報有關情況,定期以工作總結的形式給所在單位、懷卡托國際學院、歸口負責部門匯報工作、學習的進展情況。
(2)懷卡托國際學院按照相關外事工作管理辦法加強對教職工在國(境)外的管理。
(3)派出部門須關注派出教職工在國(境)外期間的思想及學習工作情況,建立定期聯系制度并明確聯絡人,對于申請延長交流期限、提前回國及其他重大問題須及時與黨委教師工作部溝通并妥善處理;對事關教職工切身利益之重要事項須及時告知教職工。
3.返校管理
(1)派出教職工須保證完成出國(境)培訓任務,嚴格遵守批準的出國(境)期限,按期回國(境)。
(2)派出教職工在回國(境)后即時向黨委教師工作部、懷卡托國際學院及所在部門報到,并提供培訓成果一式兩份分別交至懷卡托國際學院和黨委教師工作部。
(3)派出教職工在回國(境)后須匯報學習成果,按要求提供成果報告或作專題報告、參加教師教學研討會。
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組織實施培訓。申請培訓時登記《貴州輕工職業技術學院培訓實施匯總表》,報黨委教師工作部備案。
培訓工作要求
1.各部門須合理制定教職工培訓計劃,實現五年一周期全員輪訓。
2.參加長期培訓學習的教職工,應按要求向學院報告培訓學習情況。
3.教職工參加培訓期間,應服從培訓組織方的管理,遵守紀律要求,按規定完成培訓任務。
4.培訓結束后,參訓教職工應向及時將培訓資料(含培訓文件、培訓照片、培訓授課內容、培訓證書等)上傳人事管理系統。教職工培訓資料記入教職工個人成長檔案。
5.培訓結束后,歸口負責部門視情況根據培訓內容召集相關崗位教職工開展分享交流會,由參訓教職工對培訓內容、成果分享匯報,促進教職工隊伍共同發展。
6.堅持按需培訓原則,對參培教職工合理使用,促使培訓成果效用最大化。
第四章培訓經費
培訓經費實行預算制,根據預算對培訓經費進行管理。培訓項目完成后由培訓組織部門或參訓人員按照規定報銷相關費用。
培訓根據業務歸口有專項經費的,按照相應規定從專項經費列支。
培訓經費使用按照上級部門和學院相關制度執行。
第五章獎勵與處罰
教職工培訓經歷、培訓效果和培訓學時,作為年度績效考核、職稱評聘、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
參加培訓教職工自身主觀原因未能完成培訓任務,其參加培訓的相關經費不予報銷,三年內不予安排外出學習培訓,培訓期間違反培訓紀律影響學院聲譽的,視情節按規定給予相應處理。
第六章附則
本辦法由學院黨委教師工作部負責解釋。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