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學院管理機制的效能,更好地為各部門(各系部)做好服務,確保學院工作高效運行,結合學院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示及報告的范圍和原則
(一)內部請示事項主要包括:各部門(各系部)職責范圍不能解決,需向學院領導請示解決有關事項;部門處理有關事項時涉及多部門協同辦理,需向學院領導請示協調的有關事項;學院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項。內部報告用于部門向學院告知有關事項、事件。
(二)各部門的日常業務工作在本部門職責范圍內可以解決的事項不須請示報告。
(三)請示或報告需以書面形式提交。不得口頭請示及報告,如發生突發事件或緊急事件,可由部門領導或委托相關人員,當面或電話向院領導請示報告,一邊處理,一邊報告,事后應補辦行文手續并交學院黨政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備案。
請示及報告一律由辦公室批轉、處理。除領導直接交辦的事項外,各部門不得直接向學院領導呈送請示及報告。若內容涉及幾個分管領導或部門,其傳閱過程必須通過辦公室文秘來完成,切忌閱文者自行傳閱。
(四)請示及報告要一文一事,并將請示、報告分開。一個請示或報告中不得請求、報告兩件或兩件以上的事項。不得多頭請示,報告中不得夾帶請示事項。
各部門在向學院請示時,應同時提交一個以上的建議解決方案。
(五)請示及報告按照逐級上報的原則,不得越級請示及報告。
二、請示報告行文規則
(一)行文應當確有必要,注重效用。
(二)請示及報告的內容如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部門,各部門之間應盡量協商一致再行請示或報告。如有分歧,主辦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出面協調,仍不能取得一致時,主辦部門可以列明各方理據,提出建設性意見,方可請示及報告。
(三)請示及報告行文要清楚,語言要簡潔,引文要準確。
(四)請示的標題一般為《關于×××的請示》;報告的標題一般為《關于×××的報告》,統一填寫或打印在《貴州輕工職業技術學院內部請示、報告專用紙》上。
請示及報告必須明確請示人或報告人,若以部門(系)名義提交的請示或報告須明確聯系人或負責人,請示或報告擬寫人及所有閱批人均須親筆簽名并簽署日期,并由主辦部門負責人簽批意見后方可提交,《內部請示、報告專用紙》上的各項目均以簽名(含私章)并加蓋本部門公章為有效。若請示或報告為文件形式或內容字數較多,應采取將文件材料以附件的形式附在《內部請示、報告專用紙》之后一并提交。
三、請示及報告的行文流轉程序
(一)擬文
由請示或報告人擬寫請示報告內容,并簽署姓名和時間。
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請示或報告。意見簽署在內容部分的空白處。內容涉及多個部門的,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均需會簽。
由主辦部門(或請示、報告人)將已簽署部門負責人意見的請示、報告送辦公室文秘處,不得越過辦公室直接送至院領導。
(二)收文
辦公室文秘在收文后對上報的內容進行初步檢查,若行文符合要求,填寫收文時間、編號并簽名,該請示或報告進入流轉程序,正式生效。
辦公室文秘應在收到請示及報告的當日完成登記并送辦公室主任擬辦。
(三)擬辦
辦公室主任須認真閱讀上報內容,并在準確理解部門行文目的的基礎上,根據學院領導的職責分工,確定閱文對象。對不符合請示及報告范圍、內容不明確或行文不規范的,辦公室有權退回。
辦公室主任在簽署擬辦意見后交由辦公室文秘呈送、流轉。
(四)批閱
院領導收到請示或報告后,對所閱內容作出批示,明確提出處理的原則、要求、方法、完成期限并指定承辦部門。批復或批示后的請示或報告交還辦公室,由辦公室進行下一步流轉。
(五)承辦
辦公室要根據院領導批示意見,及時把批復或批示轉回請示或報告部門(人),辦公室秘書在送還請示及報告時須要求接收人簽收。
院領導對請示或報告的事項批復或批示后,具體承辦部門和承辦人要負責到底,認真落實辦理,并把結果向辦公室反饋。
(六)催辦
辦公室負責對重要請示及報告的執行、落實情況進行督辦、催辦,以保證學院領導決策和批示的意見得到及時貫徹。
(七)歸檔
辦公室文秘自收取請示、報告起至請示報告流轉結束止,各環節均需做好記錄,主要有:呈送部門(或呈送人),呈送時間,主題,編號,擬辦(會辦)意見,批復、批示、審批內容等,并制成表格,方便查詢、查閱及統計、歸檔。
請示或報告由相關部門按學院檔案管理有關要求負責預立卷、歸檔。
四、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辦公室負責解釋,以往發布的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
附:
1. 請示和報告處理程序流程圖
2. 貴州輕工職業技術學院請示、報告處理簽
3. 貴州輕工職業技術學院請示、報告登記薄
附1:
請示和報告處理程序流程圖
附2:
貴州輕工職業技術學院內部請示、報告處理簽
來文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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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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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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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文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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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擬辦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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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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