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我院采購項目的順利開展,維護學院的合法權益,提高資金安全,防范采購活動廉政風險,力保政府采購預算價的公平公正、合法有效,特制定《貴州輕工職業技術學院政府采購項目預算價審核、公布管理辦法》。
項目申報單位向國資處報送初步預算方案(包括總價的組成單項,即分項單價)——國資處根據項目情況向財政廳政府采購中心辦理報備審批,同時將初步預算方案發送審計處——審計處組織進行預算價審核并寫出書面審核建議報告——報申報項目分管院領導審批——100萬元以上的項目同時報院長審批——審計處根據院領導審批結果寫出《XXX項目預算通知書》發送國資處——國資處轉發項目招標代理單位——項目招標代理單位在招標文件中予以公布。
二、審計處組織審核原則
1、審核依據:(1)國資處提供的預算方案和招標文件;維修或裝飾項目由項目申報單位提供預算書和施工圖。(2)專家論證意見
2、審核方式:(1)項目申報預算價在10-30萬元以下的物資和服務采購項目、10萬元以下的維修裝飾項目,由審計處進行審核;(2)項目申報預算價在30萬元―100萬元的物資和服務采購項目、1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維修裝飾項目,原則上由審計處在紀檢監察人員的監督下委托一家第三方造價咨詢或代理單位審核;項目較復雜、申報預算在50萬元以上的,審計處和紀檢監察在報分管院領導審批后可委托二家第三方咨詢或代理單位審核;(3)100萬元以上的物資和服務采購項目、200萬元以上的維修裝飾項目,由審計處在紀檢監察人員的監督下委托二家第三方造價咨詢或代理單位進行審核。審計處組織比較分析,如差異小于5%,由審計處負責核對后直接寫出審核建議報告;如差異超過10%,由審計處組織兩家單位進行面對面核對,調整完成后寫出審核建議報告。審核報告完成后按第一條的程序辦理。
三、審核單位范圍和咨詢取費標準
學院由審計處牽頭,組織“政府采購預算價編制單位庫”比選,比選合格的單位為我院政府采購預算價編制單位。
為確保編制質量,兼顧計費的合理、公平,維護學院的權益,編制費用按黔價房(2012)86號文件的相應收費標準,結合項目復雜情況確定下浮比例。
本辦法自2016年3月1日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