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教學研究室(簡稱教研室)是直接進行教學工作、開展教學改革、教學研究、科學研究和師資培養工作的基層教學、科研組織,屬系(部)領導。教研室作為各系(部)開展教學與科學研究活動的重要基層教學組織,具有廣泛聯系和組織系(部)教師及其他教學工作人員進行教學、教學改革、科學研究的優勢。為充分發揮教研室在教學改革與教學管理方面的作用,提升教學質量、培養優秀人才,特制訂本條例。
第二章 教研室的設立
第二條 系(部)一般按專業或課程設立教研室,并將相關材料報教務處備案。教研室的調整、名稱變更、撤銷等異動,按上述要求辦理。
第三條 教研室成員原則上不少于4人,其中副教授或相應職稱者原則上不少于1人。教研室設主任1名。成員超過10人或確有必要時,可增設副主任1名。
第四條 教研室主任的任職條件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有較高的思想政治覺悟和素養;
(二)熱愛教育事業,作風正派,工作民主;
(三)工作在教學第一線,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水平高,在本學科(專業)有較高的學術造詣,知識面寬廣,原則上具有副教授或以上職稱;
(四)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和協調溝通能力。
第五條 教研室實行系主任指導下的教研室主任任期責任制。
第六條 教研室主任任期四年,可連選連任。
第七條 教研室副主任的任職條件、產生辦法等參照本條例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執行。
第八條 教研室主任負責制訂本室中長期建設發展規劃和學期(學年)工作計劃,組織成員討論后報系(部)領導同意后實施;組織室內教師履行其崗位職責。
第九條 教研室主任的權利
(一)對本室工作在集體討論的基礎上享有一定的決定權力,但重大事情須報系(部)黨政聯席會議討論決定;
(二)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對本室教學、科研活動經費、集體獲獎獎金等在公開、公平、合理的原則上有支配權;
(三)對學院和系(部)涉及到本室工作的有關問題有建議和申述權。
第十條 教研室副主任協助教研室主任開展工作。教研室主任外出不能履行其職責期間,由副主任代行其職責。
第十一條 各系(部)根據本條例的相關規定對教研室正、副主任進行年度考核。
第三章 教研室的主要職責
第十二條 職業道德教育
開展熱愛教育事業、愛崗敬業、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等職業道德方面的集體學習與教育活動,配合學院和系(部)做好本教研室成員的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學院和系(部)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十三條 教學工作
(一)嚴格執行學院審定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認真制訂體現本專業培養目標的課程教學大綱、課程教學規范、實驗教學大綱、考試大綱、生產實習和頂崗實習大綱等,承擔相應的教學任務,包括生產實習、頂崗實習的指導等。
(二)負責教研室每學期的教學工作安排,確定課程任課教師,組織做好課程教材的選訂工作,確保選用教材的適用性、先進性和權威性;
(三)堅持互相聽課、評課和觀摩;積極聽取學生對教學的意見和要求,組織教師開展課程教學質量分析和評價活動,總結、交流教學經驗;
(四)做好實驗室的規劃與建設工作,提高實驗教學水平和效果。根據學院的總體建設規劃與工作安排,制訂或配合實驗室主任制訂好本專業的實驗室建設規劃。
(五)負責課程考試試卷的命題、審核、閱卷等工作,加強考試改革,實現考試的科學化和規范化。
第十四條 教學資源建設工作
積極組織編寫教材、教學參考書(資料),建立習題庫和試卷庫,設計制作教具,制作高水平的多媒體課件,建設課程網站等。
第十五條 研究工作
(一)開展科學研究活動。根據學院、系(部)科學研究要求,結合本專業實際,制訂本教研室近期和中長期科學研究規劃和計劃,組織本室成員積極申報各級各類科研項目;
(二)組織開展人才培養模式研究、教學內容和課程體系以及教學手段和方法的改革,加強教材立項建設和主干課程、課程資源建設,積極申報各級各類教學研究立項并認真實施,確保取得良好效果;
(三)根據國家及社會需要承擔重大科研課題或與專業發展有關的科學研究工作,積極爭取自治區級和國家級科研項目以及橫向合作科研課題,多渠道爭取其他科研項目;
(四)定期組織學術報告、學術研討及交流活動,組織本教研室人員積極參加校內外有關學術活動,及時掌握本專業的前沿信息和高等教育教學發展的最新動態,促進自身的科研和教學工作;
(五)引導組織教研室成員正確處理科學研究與教學的關系,使兩者互相促進,相得益彰,共同發展。
第十六條 師資培養工作
(一)配合學院和系(部)進行教師隊伍建設,擬定并向系(部)和學院報告本室教師梯隊結構和編制計劃,制定教研室師資培養計劃,對每個教師的進修要定方向、定任務、定要求、定措施。重點加強專業帶頭人和青年骨干教師的培養,為青年教師指定導師,實行“傳、幫、帶”,形成職稱結構、年齡結構合理的教師梯隊;
(二)根據教研室師資培養計劃,做好教師校內外培養的安排工作。做好本室教師的外出培養與培訓的人員選派工作,注重在教學、科研實踐中培養提高教師;
(三)定期組織對本教研室人員的業務考察、考核和鑒定,加強本教研室人員業務檔案的建設;
第十七條 教研室的建設
按照管理目標,抓好教研室科學化、規范化和現代化建設,提高教研室自身管理水平,做好各類材料的歸檔保存及有效利用工作。
第四章 教研室制度
第十八條 例會制度
原則上每兩周舉行一次教研室會議,進行業務學習和教學研究,并做好會議記錄?! ?/p>
第十九條 聽課制度
教研室主任每學期聽課不少于8次,任教相同(或相近)課程教師相互聽課每學期不少于6次。教研室組織的公開課、觀摩課等活動,全教研室人員均應參加。聽課后,及時組織評議或交流活動。
第二十條 集體備課制度
凡屬于課程教學或教材內容中的新問題、新疑點,課程教師認為有必要集體商討時,教研室應組織相關教師集體備課。
第二十一條 試講制度
初次擔任教學工作的青年教師及新開課程的教師,在正式授課前,應進行試講。經教研室全體評議通過,才能正式上課。
第二十二條 檢查匯報制度
教研室主任除加強各項工作的階段性檢查和經常性檢查外,每學期期中和期末應組織全面檢查。室主任應定期向系(部)領導匯報本教研室工作情況,并接受系(部)的檢查和監督。
第二十三條 考核制度
按照學院和系(部)對教師考核的規定和布置,結合檢查情況和評估小結,每學年進行一次學年考核總結,并上報有關材料。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各教研室可根據本條例制訂必要的實施細則或補充規定。
第二十五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條 本條例由學院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