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推進和完善學分制,發揮教師在人才培養中的主導作用,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及在學生個性發展中的指導作用,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確保學分制的順利實施,學校決定從2014級開始為學生配備指導教師,實行導師制。
一、導師資格
1.忠誠黨的教育事業,關愛學生,為人師表,治學嚴謹,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掌握學院有關學實行學分制和學生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具有豐富的教學經驗及較強業務能力。
3.熟悉本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培養方案及人才培養的全過程,并了解相關學科專業。
4.一般應具有中級(含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二、導師職責
1.對學生熱情關懷,嚴格要求,科學指導,教書育人,使學生成人成才。
2.在學生入學的第一學期,根據人才培養要求和實施學分制的有關規定向學生提供有關選課的規定、程序、畢業條件等信息;指導學生設計好適合學生個性發展的學習計劃,科學合理選擇公共選修課和專業選修課的修讀。
三、導師配備
導師按專業進行配備。原則上一個專業配備1-2名導師。
四、導師的遴選、考核與待遇
1.在新生進校前一學期,由系部根據專業遴選導師,報教務處和學生處備案。
2.各系要加強對導師工作的指導,在導師遴選完成后召開導師工作會,布置任務、協調工作等。
3.每學年對導師進行一次考核,由所在系部負責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將取消導師資格。
4.學校根據指導學生人數給予導師課時補貼,課時數=學生人數×0.1。
五、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