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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客觀、公正的教學評估是完善教學質量管理體系的基本前提。學生評教是教學評估的一項重要工作,為了加強教學質量監控,提高教學水平,找準教學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進一步促進我校教學工作,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特制定本辦法。
二、學生評教的組織
1.學生評教每學期進行一次。
2.學生評教由教務處按分工協作的原則進行統籌安排,各系(部)負責本系(部)所有學生參加評教。
3.各系(部)應高度重視學生評教工作,積極向教師和學生宣傳學生評教的意義,認真組織,確保學生參評過程的公平、公正。
三、學生評教的范圍
當學期擔任教學任務的教師
四、評教程序
1.評教前準備
(1)確定評教課程與評估教師。教務處組織評估信息,各系(部)核實評估課程與評估教師信息。
(2)評教工作人員培訓。教務處負責對各系(部)參與評教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
2.現場評教
(1)參與評教的工作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現場評教。
(2)為保證評教工作的客觀公正,在評教過程中,任課教師應主動回避。
3.結果統計與反饋
遵照依法治校,約束與激勵機制并舉的原則,各系(部)對組織環節情況進行總結與信息反饋,教務處按學生評教的要求進行結果的統計與分析,并按一定的程序向不同層面反饋結果。
五、統計結果應用
學生評教結果與課程建設和專業建設相結合,作為獎勵工作量的依據,在教師晉職評優、教學質量考核中作為衡量教師工作績效及教師職務聘任的重要依據。
六、附則
1.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2.本辦法的解釋權屬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