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促進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激勵懷卡托國際學院學生勤奮學習,積極上進,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的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獎勵名稱
貴州輕工職業技術學院中外合作辦學專項獎學金(以下簡稱中外合作辦學專項獎學金)。旨在激勵懷卡托國際學院學生勤奮學習,積極上進,減輕學生家庭經濟負擔,在國家相關資助政策補助之外,特設立此獎學金。
第二條 獎勵對象
具有我院正式學籍的懷卡托國際學院全體在校學生。
第三條 申請條件
懷卡托國際學院學生申請中外合作辦學專項獎學金的基本條件是: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二)勤奮學習,學年各科目學習成績均被認定為合格以上。
(三)按學院要求繳納相關費用,并及時辦理了注冊等相關手續。
第四條 獎勵標準
中外合作辦學專項獎學金標準:
(一)建筑工程技術專業:7000元/生·年。
(二)會計專業:7600元/生·年;。
(三)室內藝術設計專業:10000元/生·年。
第五條 經費來源
中外合作辦學專項獎學金從學院學生獎學助貸補助經費列支。
第六條 評審時間
中外合作辦學專項獎學金的評審每年一次,依據上一學年學業成績及綜合表現公開、公平、公正評審。大三學年評審時間提前至該學年五月底前完成。
第七條 評審與管理
(一)學院成立中外合作辦學專項獎學金評審工作組,組長由學院分管資助工作院領導擔任,成員由資助中心、學生處、教務處、懷卡托國際學院及相關教學系部構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懷卡托國際學院。辦公室負責專項獎學金評審所需資料收取、匯總及組織評審等工作。
(二)中外合作辦學專項獎學金評審過程采取“學生個人申請—懷卡托國際學院受理初審—中外合作辦學專項獎學金評審工作聯合審定—財務處發放”的工作流程。
(三)中外合作辦學專項獎學金審定名單,須在院內進行5個工作日公示。公示無異議后,進行獎金發放。
第八條 本辦法由資助中心負責解釋。
第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具體實施追溯至2018年9月。
貴州輕工職業技術學院中外合作辦學專項獎學金申請表
貴州輕工職業技術學院中外合作辦學專項獎學金申請
院系: 專業: 年級: 學號:
本人 情況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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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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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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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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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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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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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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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獎項目及獲獎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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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及注冊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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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理由 |
申請人簽名: 年 月 日 |
懷卡托國際學院審核意見 |
(公章) 年 月 日 月 日 |
評審小組審核意見 |
(公章) 年 月 日 |
學校 審核 意見 |
經評審,并在懷卡托國際學院公示 個工作日,無異議,現報請批準該同學獲得中外合作辦學獎學金。 (公章) 年 月 日 |